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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要申請「居家照顧服務」計畫的機構需有什麼條件?又有哪些的補助對象?

A
辦理方式-
(一)申請單位:
以內政部公布實施之「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計畫」中透過各縣市政府招標簽約提供服務之128家養護機構,或具有居家照顧服務運作能力與經驗之民間團體等為優先;預計補助全國1000個名額。
(二)補助的對象:
補助的對象可分為二種類,一是「個案拓展員」,進用條件是以具有照顧服務相關背景為優先,其工作內容是負責開拓居家照顧服務案主;另一種是「專案經理人」,以具有照顧服務相關背景及管理經驗者為優先進用,主要負責個案拓展員的作業指導與服務績效管控,原則上是以每申請5名個案拓展員配置一名專案經理人。
同時為了避免資源重疊,造成浪費,民間團體也可以依實際需求提出與政府部門相關補助計畫有所區隔的職類及工作項目。
(三)補助的經費
有關於用人費用補助的部份,個案拓展員是每日新台幣800元級距編列工作津貼與勞健保,每月工作22天,因此個案拓展員的每月薪資為17,600元,保險費用為1,600元。專案經理人之薪資則是依學經歷而有所差別,若為大專、大學學歷者,每月薪資為29,700元;碩士學歷者為每月薪資34,000元。
另外,除了人事經費的補助之外,也有提供其他費用補助。其他費用的補助是以用人費用加上保險費用的15%為原則,同樣一計畫最長得連續補助三年,並視其執行績效,訪視考核,逐年審查核定。

Q

勞委會最近推出以「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協助本國照顧服務產業發展,請問什麼叫「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為什麼主管勞工業務的勞委會,會來推動照顧服務產業呢?

A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簡介: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建構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間促進就業之合作夥伴關係,透過具創意性、地方性及發展性之計畫,如文化保存、工藝推廣、照顧服務或環境保護等,改善地方之整體居住環境及生活條件,促成在地產業發展,帶動其他工作機會,以引導失業者參與計畫工作,重建工作自信心,培養再就業能力,參考歐盟發展第三部門就業機會自921震災後及特訂定本方案。
二、計畫類型:
(一)經濟型計畫:民間團體依據地方發展特性,辦理具有財務收入機制及產業發展前景,而能擴大僱用失業者或提供失業者就業管道之計畫。
(二)社會型計畫:各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推動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或民間團體所提尚未能發展為地方產業,但能改善生活環境,增進社會公益,且具有就業促進效益之計畫。
三、提案單位類型
民間團體:1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之財團法人。2依合作社法設立之合作社及依工會法設立之工會。
政府部門:行政院各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

方案構想:透過「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政府與民間團體之合作機制,以激發及擴大服務案量,達到促進本國居家照顧產業發展之目的。初步以投入「個案拓展員」及「專案經理人」,積極開拓居家照顧服務案主之方式為主。

進用對象及補助期間
1經濟型計畫適用及優先對象: A.非自願性失業者 B.中高齡失業者 C.連續失業達3個月(補助期間:最長三年)
2社會型計畫限用對象: A.弱勢族群 B.長期失業者 C.其它經本會指定之對象
(補助期間:最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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